雲林縣立東仁國民中學傳染病管制工作計畫
壹、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學校傳染病預防規則規定辦理。
貳、目的:貫徹學校衛生保健計畫,落實傳染病防治工作,能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增加宿主抵抗力,維護全校師生身心健康。
参、法定傳染病分類:
第一類傳染病
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狂犬病、炭疽、病、H5N1流感
第二類傳染病
白喉、傷寒與副傷寒、 登革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小兒麻痺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桿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瘧疾、麻疹、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漢他病毒症候群、霍亂、德國麻疹、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屈公病、西尼羅熱、流行性斑疹傷寒
第三類傳染病
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結核病(除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外) 、漢生病(麻風)、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急性病毒性E型肝炎、流行性腮腺炎、退伍軍人病、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梅毒、淋病、新生兒破傷風、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
第四類傳染病
疱疹 B 病毒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Q熱、地方性斑疹傷寒、萊姆病、兔熱病、恙蟲病、水痘、貓抓病、弓形蟲感染症、流感併發重症、庫賈氏病、NDM-1腸道菌感染症
第五類傳染病
裂谷熱(里夫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
其他傳染病
鸚鵡熱、亨德拉病毒及立百病毒感染症、第二型豬鏈球菌感染症、病毒性腸胃炎、沙門氏菌感染症、食因性寄生蟲、非食因性寄生蟲、疥瘡、頭蝨感染、李斯特菌症、隱球菌症、CRE抗藥性檢測、VISA/VRSA抗藥性檢測
肆、管制及預防工作
一、依照本校飲用水安全衛生實施辦法確實執行(定期清洗水塔及飲水機濾心)。
二、利用週會宣導「正確洗手」的方法,每洗手台皆置放肥皂,確實執行「餐前便後」以肥皂洗淨雙手好習慣。
三、健康櫥窗張貼海報平時利用各種教學機會,教導預防及管制傳染病的知識。
四、配合健康課程實施衛生教育,分發有關傳染病防治資料。
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利用健康櫥窗,張貼海報宣導正確資訊。利用集會宣導並邀請專家專題演講,供給相關衛生保健常識。家長則另外給予該傳染病相關資訊的通知單。
六、每位導師皆給予一份”學校傳染病`一覽表”,使教師能瞭解各種傳染病的早期症狀、傳染期、傳染途徑和管制方法,以便能達到早期有效控制病媒的目的。
七、美化環境並定期消毒
八、主動協助衛生機關辦理疫情調查、病源追蹤及有效預防措施。
九、依衛生主管機關規定辦理預防接種及督促教職員工學生接受預防接種,並將接種類別及接種日期設卡登記。
十、教職員工學生患有第一類傳染病時,立即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並協助實施有效之預防措施。並依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隔離於傳染病醫院治療,必要時限制其上班或上學。
十一、教職員工學生患有第二類傳染病時,應於24小時內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並通知病患家屬,必要時強制或移送指定醫院隔離治療,或限制其上班上學。
十二、教職員工學生患第三類傳染病時,應通知病患家屬,視病況採取適當之防治措施,必要時得比照第一類傳染病病人處置,包括開放性肺結核於一週內完成通報,必要時限制其上班上學。
十三、教職員工學生患有第四類傳染病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其報告期限通報。通知病患家屬並實施傳染防治措施,必要時限制其上班上學。
十四、改變求學”全勤”的觀念,對於罹患傳染病的學童,應嚴格依照規定採隔離政策。
十五、依傳染病的種類,告知導師和家長,該病的傳染方式、傳染期、一般管制方法及預防方法。並依規定作好隔離措施,以免造成流行。(家長以書面通知和電話告知)。
十六、傳染病流行時視實際情形得報請教育部教安中心,准予部分班級學生或全校停課。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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