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傳染病管制及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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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系統屬於學校行政架構下的次級系統

一、學校內之緊急救護任務非任何一個人可以獨立完成,不論嚴重程度如何,在實務工作中須強調學校整體團隊合作分工的機制,全校教職員皆應協助其因應,但其中每個人所負任務人有差異,需經由學校依據各校之特質詳加溝通後制定之。

二、事發時應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前來共同處理,並協助家長及個案進行生活

機能重建。

三、傷病處理過程應積極追求傷病狀況的改善,至少要做到避免造成繼續性損害發生。例如協助傷病者採取較好的措施以便縮短療程、減少不適、降低疼痛、或免於惡化等。

四、當校園緊急傷病事件發生時,學校人員應立即啟動這個系統,使所有相關人員發揮各自之功能共同因應傷病事件所引發之各類問題。

五、平時這個小組即應在校長領導之下負責辦理緊急傷病處理業務。

六、由學校依據所在地區之醫療資源與地方特質,訂定符合學校實際運作條件之緊急傷病處理要點,做為緊急救護處理之遵循依據。

七、為釐清處理過程之責任歸屬,須明定小組成員及其各自職責。

八、明確指出發現緊急傷病個案現場的每個人都應立刻提供協助,避免有人藉故推卸責任,延誤救援時間。

九、當學校現有設備和人力無法處理或運送至醫院之傷病皆應該請求119支援。

十、為掌握後送時效,學校應充分討論後送醫院地點避免紛爭。

十一、當使用一般護送交通工具時,陪同護送人員不可同時擔任司機,故護送人員的人數、優先順序及其職務代理人應事先加以規範。

十二、學生發生緊急傷病時,若家長(監護人)聯絡不到或無法即時趕到,學校對家長未到達前應協助處理的權責問題須事先規範,以避免延誤就醫時機。

十三、當緊急傷病事件發生時,為便於提醒處理人員操作步驟,故規定學校應張貼重大傷病處理流程、後送醫院電話,以提高緊急處理的效率。

十四、學校健康中心應提供師生緊急照護,故須充實其設備。

十五、鑑於校園緊急傷病發生之種類繁多,為維持傷病者呼吸道暢通及避免二度傷害發生,故應提供下列急救基本設備:(一)一般急救箱;(二)攜帶式人工甦醒器(含甦醒球、氧氣面罩、氧氣導管、口鼻咽管);(三)活動式抽吸器;(四)攜帶式氧氣組(含流量表);(五)固定器具(含頸圈、頭部固定器、骨折固定器材、護墊、繃帶、三角巾等);(六)運送器具(含輪椅、擔架);(七)設置專用電話;(八)其他急救設備;以因應實際救護之需要。

十六、健康中心應善盡對家長或醫療救護單位緊急聯絡之功能,尤其在突發緊急傷病狀況時,要能配合緊急救護工作機動性之需要,故應設置專用電話。

十七、前述設備需定期維護,確保其需要時能隨時取用。

十八、學校內若發生緊急傷病事件時,現場學校人員都應負起救護責任,故學校應辦理教職員工生之安全教育與急救訓練,以提昇急救知能。

十九、為辦理教職員工生之急救訓練,學校應充實急救教育之訓練設備。

二十、一般學校人員利用四小時課程可學習到心肺復甦術(CPR),因應突發重大傷病能有基本的概念,但是有鑑於緊急傷病處理小組成員對於校園突發傷病之複雜狀況急救技術應有更深入之了解,故規定其接受BLS基本救命術訓練時數16小時,其課程內容包含心肺復甦術(CPR)、基本創傷救命術(BLS)和哈姆立克法等技術。

二十一、緊急救護技術若未能經常演練容易生疏而無法正確操作,故明定複訓時間。

二十二、明定緊急傷病處理過程應予紀錄,並管理應用。

二十三、由於學校內特殊場所(如專科教室、實驗室、體育運動場所、廚房、垃圾場等)發生事故機會較高,平時就應訂定安全使用規則,避免使用操作有誤而引起事故傷害,徒增處理的困擾。

二十四、明定緊急傷病處理相關急救設備及急救知能訓練所需經費之編列使用。

二十五、本準則自發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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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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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立東仁國民中學傳染病管制工作計畫

 

壹、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學校傳染病預防規則規定辦理。

 

貳、目的:貫徹學校衛生保健計畫,落實傳染病防治工作,能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增加宿主抵抗力,維護全校師生身心健康。

 

参、法定傳染病分類:

第一類傳染病

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狂犬病、炭疽H5N1流感

 

第二類傳染病

白喉傷寒與副傷寒 登革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小兒麻痺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桿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瘧疾麻疹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漢他病毒症候群霍亂德國麻疹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屈公病西尼羅熱流行性斑疹傷寒

 

第三類傳染病

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結核病(除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外) 漢生病(麻風)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急性病毒性E型肝炎流行性腮腺炎退伍軍人病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梅毒淋病新生兒破傷風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

 

第四類傳染病

疱疹 B 病毒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Q熱地方性斑疹傷寒萊姆病兔熱病恙蟲病水痘貓抓病弓形蟲感染症流感併發重症庫賈氏病NDM-1腸道菌感染症

 

第五類傳染病

裂谷熱(里夫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

 

其他傳染病

鸚鵡熱亨德拉病毒及立百病毒感染症第二型豬鏈球菌感染症病毒性腸胃炎沙門氏菌感染症食因性寄生蟲非食因性寄生蟲疥瘡頭蝨感染李斯特菌症隱球菌症CRE抗藥性檢測VISA/VRSA抗藥性檢測

 

肆、管制及預防工作

一、依照本校飲用水安全衛生實施辦法確實執行定期清洗水塔及飲水機濾心)。

二、利用週會宣導「正確洗手」的方法,每洗手台皆置放肥皂,確實執行「餐前便後」以肥皂洗淨雙手好習慣。

三、健康櫥窗張貼海報平時利用各種教學機會,教導預防及管制傳染病的知識。

四、配合健康課程實施衛生教育,分發有關傳染病防治資料。

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利用健康櫥窗,張貼海報宣導正確資訊。利用集會宣導並邀請專家專題演講,供給相關衛生保健常識。家長則另外給予該傳染病相關資訊的通知單。

六、每位導師皆給予一份”學校傳染病`一覽表”,使教師能瞭解各種傳染病的早期症狀、傳染期、傳染途徑和管制方法,以便能達到早期有效控制病媒的目的。

七、美化環境並定期消毒

八、主動協助衛生機關辦理疫情調查、病源追蹤及有效預防措施

九、依衛生主管機關規定辦理預防接種及督促教職員工學生接受預防接種,並將接種類別及接種日期設卡登記

十、教職員工學生患有第一類傳染病時,立即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並協助實施有效之預防措施。並依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隔離於傳染病醫院治療,必要時限制其上班或上學。

十一、教職員工學生患有第二類傳染病時,應於24小時內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並通知病患家屬,必要時強制或移送指定醫院隔離治療,或限制其上班上學。

十二、教職員工學生患第三類傳染病時,應通知病患家屬,視病況採取適當之防治措施,必要時得比照第一類傳染病病人處置,包括開放性肺結核於一週內完成通報,必要時限制其上班上學。

十三、教職員工學生患有第四類傳染病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其報告期限通報。通知病患家屬並實施傳染防治措施,必要時限制其上班上學。

十四、改變求學”全勤”的觀念,對於罹患傳染病的學童,應嚴格依照規定採隔離政策。

 

十五、依傳染病的種類,告知導師和家長,該病的傳染方式、傳染期、一般管制方法及預防方法。並依規定作好隔離措施,以免造成流行。(家長以書面通知和電話告知)。

十六、傳染病流行時視實際情形得報請教育部教安中心,准予部分班級學生或全校停課。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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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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